我其實不太同意這位朋友的觀點,所謂廣告界的兩極化,可能只是他在同溫層看到的片面現象。
我公司在2019年曾經和MIRROR及ERROR的成員合作過一次,而且那個是半義工的NGO Project。
之後,我們一直都沒有再沒有和MIRROR或ERROR合作過,我們公司的作品,亦很少有用明星代言。
除了找明星代言拍片,廣告公司的工作,在數碼時代,其實還有很多種。
託賴,這幾年來,我們公司一直都都很忙,可能我們一直都忙著做一些旁人不太顯眼,但卻能為廣告客戶帶來價值的工作。
當然,如果可以拍有MIRROR或ERROR的廣告,我公司的女同事還是會很高興的。